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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引用其他单元interface中声明的变量


编号:QA003289
建立日期: 2000年8月29日 最后修改日期:2000年8月29日
所属类别:

hkjtcwc:
    我在DELPHI4的某个单元中的interface的VAR中申明了一个变量,在其他单元中直接使用这个变量时,系统提示为未说明的标识符,请问是否还要在本单元中申明,如何申明。

回答:

    其它单元使用时不需要再声明该变量,但要在本单元的uses部分加上声明该变量的单元的名字。
    
    相关问题:
    QA000980 "Delphi如何使用全局变量及显示另一个窗口"

此问题由李海回答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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